活動花絮>>106.11.09「實踐全球衛生安全及國際衛生條例: 強化合作關係」圓桌討論會議

圓桌討論會議共分為3個場次,主題分別如下:人畜共通、抗生素與抗藥性、生物安全與生物保全,相關重點整理如下:

1.增進農委會與疾管署間資訊交換與教育訓練機制

     現已進行為期四年之防疫一體計畫,將建置與農委會之間的自動資料交換機制;鑑於雙方資料的格式不同,預計交換資料的項目排程依序為:狂犬病、禽流感、結核病。

(1)透過食媒性(感染症)計畫完成建置與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疾管署的共同資料庫,並設立三方業管人員的溝通平台,可將資料快速傳遞給對方。

(2)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必須在24小時之內對衛生主管機關報告。甲類人畜共通傳病有高病原性禽流感,裂谷熱,乙類狂犬病、低病原性家禽流感、西尼羅熱病、炭疸、牛結核病、牛布氏桿菌病、牛海綿狀腦病變等,於檢驗確認後24小時內會通報疾管署。

 

2.抗生素抗藥性及人用與動物用抗生素管理

    疾管署於2013開始抗生素管理計畫的施行,而後建立了國家抗生素抗藥性系統(national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system),並透過醫院檢驗室蒐集抗生素敏感性的資料綜整分析,

    以完善此一 系統。

 

3.管制性病原(高危險病原體)及生物毒素管理策略─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

(1)現已制定了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指引,並將管制性病原持有機構從17家降至到9家。機關持有、使用、移轉必須經疾管署驗證通過,並在「實驗室安全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實驗室人員與實驗室主管均應接受管制性病原有關之政策宣導與教育訓練。雙重用途研究(DURCdual use research of concern)之管理,則依據美國的規定納入13種管制性病原。機構生物安全委員(IBC)會應審查和監督申請計畫,並將新核定的研究計畫提交疾管署備查。

(2)台灣並未強制將管制性病原集中在特定實驗室。

     現已擬好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的相關辦法,將會盡快發佈。

圖、圓桌討論會議國內外專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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